本报南宁讯 (记者/莫艳萍)为更有效地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对各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的检查督促,按照自治区副主席穆虹的指示,自治区建设厅专门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精心培训,组成“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
作为“城乡清洁工程”的牵头单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下,自治区建设厅会同自治区精神文明办、爱卫办、工商局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在全区各地开展了多次明查暗访的督察活动。但由于受人员的限制,督察工作只能有针对性、重点地开展,无法在更大范围内指导全区各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为解决这个问题,经研究决定,自治区建设厅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于今年1月底成立了“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队伍成立后,首先集中培训。队员们认真学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城乡清洁工程”的批示、系列政策文件、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仔细了解已开展的各项督察活动。为更有效地开展工作,还专门邀请部分在岗的城建监察队伍的领导与队员进行了政策介绍和经验交流。培训结束后,督察队按照工作安排,于今年2月上旬迅速对南宁市和上林县进行工作检查,完成了督察报告。
为提高督察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治区建设厅利用原本比较紧张的经费为队员们添置了相应的设备。春节过后,自治区建设厅将进一步改善督察队的装备条件,制定更详细、更扎实的工作方案,请自治区媒体参与,在全区范围深入各市、县(区)、乡镇,开展全面、有效的督察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