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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6日 广西日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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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南宁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全面下降
广西日报   2007-02-26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李常宁)春节黄金周已经过去,据南宁市安监局统计,春节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无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

  节日期间,有关部门组织巡查队伍,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共出动巡查车辆40辆次,巡查人员80多人次,检查城区6个,检查烟花爆竹销售摊点102个(处)。在巡查中,对兴宁区望州路北一里至虎邱村一带的10余家杂货店铺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责令改正,并对摊面上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处理;查处鸣欢公司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星光大道、沙井大道、北湖立交等临时销售摊点责令整改;查处了青山园艺场、仙湖大道仙安小区、邕宁区彩虹南路、良庆区大沙田建新路二街等不法摊主无证销售、超量储存或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经营行为;纠正了沙井大道定津路口、五一西路部分烟花爆竹临时摊点安全距离不足、连成行市销售等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下降4.69%、18.6%和48.48%,死亡人数7人与去年持平。其中火灾事故26起,比去年下降3.7%,道路交通死亡事故6起,比去年下降14.27%。今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68人,均属轻伤,无危重病例;全市发生火灾事故26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20起,直接经济损失5.56万元,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全市发生交通事故6起,死亡7人,受伤35人,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全市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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