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0月份开始,覆盖全区的“城乡清洁工程”,成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那时起,以整治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清洁工程,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力度轰轰烈烈地开展着,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城乡清洁工程”以构建和谐广西为目标,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为重点,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旨在创造干净文明的城乡环境,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毫无疑问,这是一项惠及城乡百姓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去年10月22日至23日在贺州市考察时,明确指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不是抓一阵子,而是要抓几年,长期抓下去。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卫生运动,而是一个涉及到干部思想、作风的大问题,就是要检验领导干部“谁能干谁不能干,谁真干谁假干,谁听话谁不听话,谁真听话谁假听话”。由此可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不是一阵风的事情,而是持之以恒抓下去抓出实效的一项重要工作。
笔者以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除按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和督察指导机制;加强新闻媒体和市民的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的统一要求外,还应从提高全民的公德意识上下功夫。因为,在我们生活的环境,还有为数不少的人缺乏社会公德意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等不良行为成了他们的习惯。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这些习惯,城乡清洁工程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如何改变他们的不良习惯?一是把严格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加强他们的自身修养,全面提高他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期保持干净文明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