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底,国家主席胡锦涛到越南参加APEC会议期间,与越南领导人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开展“两廊一圈”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全面开展“两廊一圈”合作奠定了基本的合作框架。在“两廊一圈”中与一廊一圈密切相关的广西,更要认真地领会该谅解备忘录的精神,开展好“两廊一圈”的合作。现就本人的理解对广西开展“两廊一圈”谈几点建议。
一、范围包括全广西,要充分发挥明显的区位优势
该谅解备忘录明确了中越两国“两廊一圈”合作包括的范围,即越南是老街、谅山、广宁、河内、海防五省市,中国是云南、广西、广东、海南四省区。因此,广西全区范围内均在“两廊一圈”的合作范围中。
中越“两廊一圈”的中国方面是连成一片的整体,海南省只是有海峡相隔;但是越南边境地区的高平、河江等省没有列入“两廊一圈”范围,越南方面的五个省市就分成了两块,一块是老街,另一块是谅山、广宁、河内、海防,这四个省市是连成一片的。这块与广西最近,加上环北部湾合作,广西在“两廊一圈”中的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广西要充分发挥该优势,在“两廊一圈”中要发挥领先的作用,才能抓住该机遇。
二、将“两廊一圈”与CAFTA、GMS、“一轴两翼”密切结合
该谅解备忘录明确了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在两国总体合作框架和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多双边机制下进行。这样,“两廊一圈”合作就置于多种合作机制之下,即WTO、CAFTA、GMS等。这样,“两廊一圈”的合作就可以与广西实施“一轴两翼”战略融为一体。环北部湾经济圈是泛北部湾合作的一个部分,南宁-河内-海防经济走廊就是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的一部分。
“两廊一圈”合作基本原则是在“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指导下,按照“平等互利、统筹协调、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开展。利用多种机制而建立的“两廊一圈”合作机制,不仅更加有效,而且也可以成为泛北部湾合作机制的一部分。通过先在国内四省区和与越南建立“两廊一圈”的合作机制,可以为建立泛北部湾合作的合作协调机制打下基础。
在建立机制的基础上,促进中越两国对“两廊一圈”范围实施更优惠的政策。这符合该谅解备忘录确定的内容,例如双方鼓励两国企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资源开发与加工领域开展合作,并给予政策便利和支持;再如双方同意共同推动“两廊一圈”范围内的贸易便利化。双方重申按照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履行降税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加强全作和推行“一站式查验”通关模式,推动商务人员流动便利化,积极开展物流合作。
三、以边贸来推动“两廊一圈”合作,从而推动中越全面经贸合作
该谅解备忘录明确了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总体目标是在“两廊一圈”范围内,为企业开展经贸合作创造便利条件,提高合作水平,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中越经贸合作和两国全面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这说明进一步发展边疆地区的经贸合作是推动“两廊一圈”的重要部分。现在,边疆地区的单一边境贸易要提升到综合的经贸合作,利用“两廊一圈”就可以加快提升的进程。
由于中越边境划界要到2008年才能完成,为了明确进一步合作的时间表,建议双方将边疆地区的经贸合作纳入贸易自由化进程表。在总进程中的时间表可以这样安排:中越边境地区实现的时间是2008年,“两廊一圈”范围的时间是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越南实行的时间是在2010-2015年间。
四、重点合作范围已经确定,关键在落实
该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在“两廊一圈”范围内重点在下列领域加强合作:(1)基础设施,包括铁路、公路和港口;(2)货物和旅客运输;(3)资源开发与加工;(4)进出口贸易;(5)农业;(6)工业;(7)旅游业;(8)北部湾合作,包括渔业和油气合作;(9)双方同意的其他领域。
该谅解备忘录明确:中越首先在“两廊一圈”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资源开发与加工、口岸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领域的合作,优先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逐步带动其他领域共同发展。双方同意加快在“两廊一圈”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双方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两廊一圈”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尽量相互协调。双方鼓励两国有实力的企业通过EPC(设计-采购-建设)、BOT(建设-经营-转让)等多种形式参与“两廊一圈”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该谅解备忘录中,越方建议中国以适当和互利的方式帮助越南尽快投资建设“两廊一圈”轴线高质量、快速的铁路和公路。我国的态度是愿与越方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实施可行的项目。
根据这些内容,广西一方面要把与广西关系最为密切的几个项目当成自己的项目来抓,另一方面可以组织力量参与这些项目的合作。这些项目中最关键的是东兴-芒街-河内-老挝琅勃拉邦接曼昆公路的这条大通道,要力争把它列入“两廊一圈”的合作开发项目,这对实施“一轴两翼”战略极为重要。
五、力争在南宁成立由中越两国有关人员组成的“两廊一圈”研究中心
该谅解备忘录明确双方同意在中越两国政府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两廊一圈”合作工作组,由双方有关部门和省份代表共同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在中越两国轮流举行会议,相互通报“两廊一圈”范围内的合作情况和双方有关部门及地方的政策法规,就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促进“两廊一圈”合作健康顺利发展。
广西除派代表参加该工作组外,为了更好地推进“两廊一圈”合作,力争两国同意在南宁成立“两廊一圈”研究中心,人员由中越两国有关人员组成,它对推动“两廊一圈”合作是非常有利的。这符合该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即“双方鼓励两国企业参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两廊一圈’范围内的展览会、研讨会和洽谈会,加强沟通和联系,增进了解和信任,共同寻求合作机会。”现在从边贸到中国-东盟自贸区进程中,中越双边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一个较大的问题是政策不同步,影响了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如果在研究阶段中越有关人员就能对有关问题先达成一致,这有利于政策的形成以及形成的政策实施,会让形成的政策产生更大的效应。在此基础上,可以每年轮流在中国和越南举行“两廊一圈”的研讨会。
(作者系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