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  后一天  
 
上一版  下一版  
| 按日期查找 
 
 
 
  009版 时事·体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下载
 
 
 
 
2007年2月27日 广西日报社主办
广西新闻网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系列报刊 搜索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返回页顶]
中国拟批准

中越老确定三国 国界交界点条约



广西日报   2007-02-27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的议案。这一条约确定,中越老三国国界交界点位于十层大山(越方、老方称“宽罗珊山”)1864米高程点上。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了说明。据他介绍,1991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和老挝边界条约;2000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条约。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划界实践,如果相邻的三个国家双边领土边界均已划定,需要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经协商一致,中国和越南、老挝决定开展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并签署相关条约的工作。

  李金章介绍,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我国同越南、老挝就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问题先后举行了三轮会谈,并于2006年10月10日在北京签署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

  条约由序言、3条正文和中越老三国国界交界点地图以及界碑式样图组成。条约规定:“缔约三方共同在三国国界交界点上竖立一棵花岗岩界碑。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界碑的位置、式样和规格及竖立其他任何界碑。”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认为,条约是以目前我国与越南、老挝两国的有关边界条约为基础,经过谈判达成一致的,符合中越、中老边界的实际情况。批准这一条约,有利于维护中越老三国国界交界点地区的稳定,有利于推动我国与越南正在进行的陆地勘界工作,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我国同越南、老挝两国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外事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这一条约。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返回页顶]
 

  各版主要新闻  
 
第001版[要闻一版]: PDF 版
第002版[要闻二版]: PDF 版
第003版[八桂万里行]: PDF 版
第004版[要闻四版]: PDF 版
第005版[广西各地]: PDF 版
第006版[对接东盟]: PDF 版
第007版[产 经]: PDF 版
第008版[理 论]: PDF 版
第009版[时事·体育]: PDF 版
第010版[首府●社会]: PDF 版
第011版[花 山]: PDF 版
第012版[要闻]: PDF 版
 
 
 新闻中心 | 广西 | 东盟 | 人物 | 专题 | 图片 | 民歌 | 文化 | 传媒 | 民生 | 通讯员 | 职教 娱乐 | 先锋网
                      广西新闻网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关于广西日报社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